苏摄协〔2023〕10号
关于成立摄制标准化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各会员摄制单位: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质量强国建设纲要》,进一步加强江苏省摄影行业协会标准化体系工作,促进江苏省摄影行业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经江苏省摄影行业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标准化工作委员会。
标准化工作委员会主任:李久山(江苏省摄影行业协会会长)。
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姜春艳(江苏开放大学设计学院院长)。
标准化工作委员会执行副主任:刘宁(侧重肖像)、张力(侧重产品广告)、肖勇(侧重新闻)、李晓林(侧重婚纱和儿童)、李兆亮(侧重后期输出)、李俊(侧重摄影灯光)、汪毅毅(侧重视觉传达与设计)。
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委员:龚海伟、姚礼尧、宫浩然、温晶晶、崔晓、董家训、孙中元和胡宇。
标准化工作委员会秘书长兼联络员:刘高璐。
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名誉主任:罗逾兰教授(江苏开放大学副校长)。
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名誉顾问:罗戟教授(南京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
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内,用于日常性工作驻所、悬挂【江苏省摄影行业协会职业摄制标准化委员会】工作机构牌匾。
江苏省摄影行业协会(代章)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