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摄影摄像和后期影像编制服务业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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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摄协2022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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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摄影摄像和后期

影像编制服务业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

 

摄影、摄像和后期影像编制服务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暨南京市疫情防控精神和布署要求,切实做好摄影、摄像和后期影像编制服务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现就落实主体摄制店企责任、加强摄制行业疫情防控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一、做好营业前防控准备

1、加强上岗员工健康管理

摄影、摄像和后期影像编制服务单位每日营业前要做好员工(含新进人员和临时参加工作人员)健康状况登记,记录每日体温,掌握员工流动及健康情况。积极宣传、督促符合条件的从业人员接种疫苗,做到“应接尽接”,力争达到全员接种。中高风险地区的所有员工必须接受核酸检测。

2、做好摄影器具及服务环境的清洁消毒

摄影、摄像和后期影像编制服务单位营业前应加强对摄影器具的清洁消毒。摄影器具应当定人使用。服饰和化妆品一人一换,并用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再用清水清洗干净。

对新人(儿童)服饰处理区域、摄制员工就餐区域、收银台、人员通道、电梯(含货梯)、员工更衣室、集体宿舍等区域应每日进行清洁、消毒。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收银台、柜台、服务台、扶手、门把手、桌椅等),可用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有条件的摄影、摄像和后期影像编制服务单位可在电梯口、收银台等处配备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保持卫生间通风良好,洗手设备正常运行,洗手盆、地漏等水封隔离有效。营业前应对卫生间进行清洁、消毒和杀虫,卫生洁具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冲洗干净;保持地面、墙壁、洗手池等处无污垢,便池无粪便污物累积。室内无蚊蝇。

3、做好日常防控宣传培训和防护物资准备

摄影、摄像和后期影像编制服务单位营业前应对员工强调日常防控要求,定期做好员工疫情防控知识培训。营业场所应通过宣传栏等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配备当日所需防护物资,包括一次性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工作服、消毒剂、洗手液、体温计等。

4、落实集中培训报备管理制度

摄影、摄像和后期影像编制服务单位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和防控防疫要求,对组织地区性、跨地区性行业会议培训活动须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备核准,以便及时掌握参会人员实际情况。会议培训活动必须严格按照“谁组织、谁负责”原则进行。获得批准的会议培训活动应切实履行“防疫健康码”或“行程图”检查责任,记录其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到会时段等,同时依法做好信息保存和保护工作。

二、落实好营业过程中防控工作

1、严格人员进出管理

在低风险地区运营的摄影、摄像和后期影像编制服务单位,应对每位进店人员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店。当周边地区出现新冠肺炎疫情时,应在顾客进店时检查“防疫健康码”或“行程图”等,符合要求方允许进店。

当本地区风险等级升为中高风险时,摄影、摄像和后期影像编制服务单位应要求进店人员检测体温、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并通过扫描进店人员“防疫健康码”或“行程图”等方式,记录其姓名、联系方式和到店时段等,同时依法做好信息保护工作。

2、加强营业场所环境通风

在低风险地区,温度适宜时,摄影、摄像和后期影像编制服务单位要尽量采用自然通风加强室内空气流通。按照空调运行管理与使用的有关指引做好空调的运行管理和使用。如使用集中空调,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

当本地区风险等级升为中高风险时,摄影、摄像和后期影像编制服务单位应定期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全面检查、清洁消杀。使用时关闭回风,送风系统采用全新风运行。无新风系统的摄影店企,空调运行时须开窗留缝。

3、强化摄影、摄像和后期影像编制服务过程中的防控措施

低风险地区摄影、摄像和后期影像编制服务单位应督促工作人员在接触顾客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合理控制店内人流密度,合理安排到店时间,避免人员大量聚集。从业人员与顾客服务交流时宜保持一定距离和避免直接接触。提倡非接触式选片、结账。

当本地区风险等级升为中高风险时,摄影、摄像和后期影像编制服务单位在店内外候摄区、取片区、结账区等人员易聚集区域划设“一米线”,严格控制人流密度,进店人数要与摄影棚和摄影组数相匹配。摄像景别转场时,对新加入的工作人员要一地一检“健康码”和“行程码”。不得造成人员聚集和漏检因摄制需要而新加入的工作人员。提倡建立摄制消费者预约制度,合理安排摄制消费者到店时间,避免人员聚集。摄制服务单位要采用每个包间限一对新人或一名儿童。不安排非必要或非同行摄制消费者同化妆室、同摄影棚、同密集选片空间。要求所有人员在摄制的全程正确戴好口罩。每次摄制消费者离开后,须及时进行通风和清洁消毒。

4、倡导摄制卫生

摄影、摄像和后期影像编制服务单位提示摄制消费者进店或摄前进行手部清洗或消毒。顾客进店拍摄,须做到“一对一摄制人员、一人一服饰、一人一化妆品”等服务安排。

5、落实摄制工作人员个人防护

摄影、摄像和后期影像编制服务单位要监督所有摄制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期间正确佩戴口罩和着工作服。工作服保持干净整洁,定期清洗和消毒。

6、加强摄制生活垃圾管理

摄影、摄像和后期影像编制服务单位要对一次性摄制器材等垃圾进行规范分类,及时收集并清运。垃圾处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废弃口罩、手套等常用防护用品,应设置专门垃圾桶,进行集中回收管理。

三、加强采购相框相册服饰化妆品等过程管理

1、确保摄制组服务原材料安全可溯源头

摄影、摄像和后期影像编制服务单位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从正规、有保障的渠道采购摄制原材料,采购进口产品时要查验进口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毒证明文件等。严禁采购三无产品及其二次加工制品。

2、强化物流系统消毒

图片、相框、相册、服饰、化妆品、道具收货区、接(送)货车辆应注意清洁卫生,每天营业前和结束后须用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各消毒一次,遇到周围发现新冠肺炎病例等特殊情况,可按政府部门新要求,增加消毒次数。

四、规范应急处置

1、员工出现发热等异常情况的处置

摄影、摄像和后期影像编制服务单位发现员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上报所在社区,及时送至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排查新冠肺炎。就诊途中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防范交叉感染。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将其及与其密切接触的员工迅速排除在摄制组工作环境之外,配合相关部门完成摄制环境无害化处理、流行病学调查、密接人员摸排和控制等工作。将与发热员工有密切接触的摄制消费者进行登记,保留联系方式,确保发热员工一旦被确诊时,能第一时间联系并采取集中隔离措施。

2、顾客出现发热等异常情况的处置

摄影、摄像和后期影像编制服务单位发现顾客出现发热等异常情况时,应当禁止其进入摄制服务区,及时上报所在社区,并告知其到就近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现顾客出示非绿色健康码或境内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等异常情况时,应当禁止其进入摄制,及时上报所在社区。

3、摄制原料等新冠病毒检测阳性时的处置

摄影、摄像和后期影像编制服务单位发现摄制原料供货商有员工确诊或原材料及包装新冠病毒检测阳性时,应对已采购原料封存待查,并配合相关部门完成摄制环境无害化处理、流行病学调查、密接人员摸排和控制等工作。

4、发现新冠肺炎疫情时的处置

摄影、摄像和后期影像编制服务单位发现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立即停业,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要求,积极配合政府应急部门,对摄影、摄像和后期影像编制服务单位的公共接待区、化妆区、服装区、摄制区、选片区、成品区、取件区、外景区、仓库区、周转车、摄制器材等做规范处置,并经相关部门认定合格后,方可恢复正常营业。

5、要加强摄制全程对新冠肺炎防控知识的宣传

各摄影、摄像和后期影像编制服务单位要利用自身摄制业务特长,将新冠肺炎防控知识摄制成图片、视频片,通过企业QQ、微信公众号、公共接待区电子屏等宣传渠道,展示传播日常防控知识,警钟长鸣、不留死角。

 

江苏省摄影行业协会

2022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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