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商业摄影服务技术规范第1部分:总则

江苏省商业摄影服务技术规范第1部分:总则


ICS 03.080.30

CCS A 10

 

T/JSSYX

江苏省摄影行业协会团体标准

 

T/JSSYX 001-2024

 

 

商业摄影服务技术规范

第1部分:总则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commercial photography service

Part 1: General provisions

 

 

 

 

 

 

 

2024年06月24日发布                            2024年06月24日实施

 

江苏省摄影行业协会  发 布

 


目  次

 

前言…………………………………………………………………………………………………………………………………………………1

01  范围………………………………………………………………………………………………………………… …………………2

0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2

03  术语和定义…………………………………………………………………………………………………………………………2-3

04  摄影场地、设施和设备要求…………………………………………………………………………………………………………………3-4

05  服务人员要求………………………………………………………………………………………………………………………………4-6

06  摄影服务要求………………………………………………………………………………………………………………………………6-8

07  卫生要求………………………………………………………………………………………………………………………………8-9

08  产品交付要求 ………………………………………………………………………………………………………………………………9-10

09  存储保管要求…………………………………………………………………………………………………………………………10-11

10  投诉处理要求……… ………………………………………………………………………………………………………… ……………1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苏省摄影行业协会职业摄制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文件由江苏省摄影行业协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省摄影行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江苏省摄影行业协会职业摄影师专业委员会,江苏开放大学,江苏省摄影行业协会婚纱摄影、儿童摄影、广告摄影、无人机摄影、人像摄影化妆和摄制器材专业委员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久山、刘高璐、刘宁、姚礼尧、宫浩然、温京京、肖勇、张力、姜春艳。

 


 

商业摄影服务技术规范

第1部分:总则

1 规范

本文件规定了商业摄影服务的摄影场地、设施和设备要求、服务人员要求、摄影服务要求、卫生要求、产品交付要求、存储保管要求和投诉处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商业摄影服务管理和运营流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87 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DA/T 15 磁性载体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

DA/T 38 档案级可录类光盘CD-R、DVD-R、DVD+R技术要求和应用规范

GA/T 461 居民身份证制证用数字相片技术要求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条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人像摄影  portrait photography

   通过各种创意拍摄手法,以人物为主要创作对象,记录人物最佳相貌、神态和气质等特征,涵盖了头胸像、半身像、全身像等不同景别和艺术造型的摄影类型。

3.2

证照摄影  identification photography

   按照规定尺寸、分辨率和颜色,并结合面部表情要求,拍摄人们专门用于各种证件上的照片的摄影类型。

3.3

肖像摄影 portraits photography

用影视人物外形表现人物气质,把自然人的外貌形象、内在气质、情绪性格,通过画面视觉语言,展示和塑造出人物内心深处的思想情感、精神状态和社会形态,以人体局部半身特写肖像构图为主的摄影类型。

3.4

儿童摄影  baby photography

   以儿童行为为中心,通过对婴幼儿和少儿造型和情绪诱导,采取瞬间强拍、诱逗抓拍、跟踪连拍和结合道具和场景固定拍摄等方式,将婴幼儿和少儿自然显现的可爱纯真和新、奇、特等行为画面拍摄记录下来的摄影类型。

3.5

婚纱摄影  wedding photography

   通过专业摄影师的技术和艺术创意,拍摄记录新人身着婚纱的美丽瞬间,专门为新人结婚、婚礼和纪念结婚而拍摄的一种摄影类型。

3.6

广告摄影  advertising photography

   运用独特的创意和艺术视觉反映出商品的形状、结构、性能、色彩和用途等特点,以宣传展示商品为目的的一种摄影类型。

3.7

团体摄影  group photography

   以纪念和宣传为目的,按人数分可分为小型合影、中型合影和大型合影,拍摄场景包括家庭合影、会议合影、毕业合影、活动合影和工作合影的摄影类型。

4 摄影场地、设施和设备要求

4.1场地要求

4.1.1应具备与摄影服务规模和内容相适应的固定营业场所。

4.1.2应于营业场所醒目位置悬挂相关证照和服务标识:

a)营业执照;

b)投诉监督电话;

c)应急疏散平面图;

d)其他应当悬挂的证照和服务标识。

4.1.3营业场所各服务区的布置应实用、美观、舒适,有文化艺术氛围。

4.1.4营业场所的布局应合理,保持清洁卫生,符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要求。

4.1.5宜根据摄影服务规模和业务需要,选择设置前台接单、洽谈定单、礼服展示、化妆造型、摄影摄像、数码修片、顾客选片、成交设计、相册相框、出库交付和网络运营等专区。

4.1.6拍摄场地应设有顾客等待拍摄区或休息区。

4.1.7商品应使用规范的价签进行标识,并规范填写,同时商品应码放整齐,货价应相符。

4.1.8营业场所应符合《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

4.2设施要求

4.2.1应具备对空气、器材、背景、道具和衣服等摄影用具进行消毒处理的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通风设备、洗涤设备、酒精、消毒水和紫外线消毒设备。

4.2.2应在经营场所配备空调、用餐间、垃圾回收、电气煤气和消防安全设施。

4.3设备要求。

4.3.1商业摄影服务企业应具备能够开展商业人像或广告摄影的专业设备:

a)专业级照相机、摄像机以及与之相匹配的器材;

b)专业级摄影棚。

c)专业级灯具、背景、道具、服饰和化妆用品;

d)专业级电脑、存储载体、相关软件和网络展示与传输设备。

4.3.2商业摄影服务企业宜具备摄影交通车辆和符合低空摄影规定的无人机。

5 服务人员要求

5.1一般规定

5.1.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5.1.2亮证上岗,熟悉业务,仪容整洁,端庄和气。

5.1.3语言文明,举止礼貌,表达清晰,说普通话。

5.1.4统一着装,佩戴工牌,服务有耐心和爱心。

5.2接待人员

5.2.1接待人员应热情友好的为顾客提供帮助和指引,向顾客展现专业水平和良好服务态度。

5.2.2接待人员应为顾客介绍各种风格、价格、摄影和化妆师以及拍摄和取片时间,陪同顾客观看样片样册和服装区等。

5.2.3顾客签订拍摄合同后,接待人员应与顾客保持联系,听取顾客意见,记录顾客拍摄档期等相关要求,及时与顾客沟通拍摄过程中的相关事项。

5.2.4接待人员应帮助顾客在拍摄当天挑选服装套数,对接摄影和化妆师,解答顾客在拍摄过程中提出来的各种问题。

5.2.5接待人员应协助顾客取像并完成费用结算工作。根据顾客选择的套餐和额外服务,准确计算费用并告知顾客。提供多种支付方式供顾客选择,确保费用结算的准确性和高效性。

5.2.6在顾客拍摄完成后,接待人员应及时进行回访,了解顾客的满意度和意见,对于顾客的反馈和建议,进行记录和反馈。回访过程中应向顾客提供售后服务,增强顾客的忠诚度和满意度。

5.2.7在服务顾客的过程中,接待人员应充分展示并推介本公司独特的拍摄特色和优势。

5.2.8接待人员应关注顾客需求的变化,寻求服务创新。通过与顾客的沟通交流,了解其期望和需求,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和提升服务品质。

5.3专业人员

5.3.1摄影师工作过程应符合以下要求:

a)应取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摄影师资格证书或有关行业组织及机构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方可上岗;

b)应能熟练的操作照相器材和影室灯光,具备专业的摄影拍摄技巧,包括但不限于构图、曝光和色彩。应具备对所拍画面构图、艺术造型和后期处理的能力;

c)应与顾客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反馈拍摄进度和成果,确保服务顺利进行;

d)应能使用恰当的语言调动被摄对象内在情绪和外在表情,使之进入最佳拍摄状态;

e)应具备配合团队合理处理服务质量纠纷的能力。

5.3.2化妆师

a)应能熟练地运用各种化妆用具,并根据顾客的特点和需求,选择适合的化妆用品进行妆造;

b)应能用简洁明了的语言向顾客解释妆容和造型的设计思路,同时根据顾客的反馈进行调整,以达到最佳效果;

c)应具备对化妆对象敏锐的感知能力,包括对色彩、线条、形态等元素的应用效果的敏锐察觉,能准确把握顾客的心理需求,理解顾客对时尚潮流的期望程度,并将这些元素融入化妆作品中,达到顾客的预期效果;

d)应能根据订单合同要求,针对不同顾客的特点和需求,量身定制合适的妆容和造型,包括面部妆容、发型设计、服装搭配等方面;

e)遇到各种突发情况时,应能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妆容和造型,与摄影师、服装师等团队人员一起,确保拍摄进程的顺利进行。

5.3.3摄影图片制作师

a)应专业敬业,责任心强,思路清晰,工作有条理;

b)应具备良好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c)应具备数码影像处理和编辑的能力,能根据顾客需求设计和输出符合要求的影像成品;

d)应具备良好的审美能力,对顾客选中的图片结合顾客要求和个人审美,进行精修、设计和排版等后期制作和处理;

e)应精通photoshop、captureone等新款实用软件的操作使用;

f)应能熟悉AI及不断迭代的数字智能化图像增强、图像识别和图像生成等技术并进行创意应用;

g)应能按拍摄合同和顾客要求,制作电子相册,刻制光盘或制作短视频,并将顾客影像文件实时归档存储备调。

5.3.4摄像视频制作师

a)应专业敬业,对摄制短视频思路清晰;

b)应能整理摄影师提供的顾客视频素材,完成视频编辑及后期合成;

c)应熟悉短视频制作流程和创意拍摄手法,熟练掌握影像剪辑、艺术效果与包装等主流后期软件,对使用AI及不断迭代的数字智能化图像增强、图像识别和图像生成技术有自己的创意和想法;

d)应能够根据合同约定,设计和输出符合顾客要求的影像制品;

e)应能够完成影像后期制作和设计部门的其他相关工作,具备良好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5.3.5相关服务人员应熟悉各类摄影设备的操作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5.4运营管理者

5.4.1应熟悉企业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经营服务的业务知识,具有经营管理能力和组织领导能力。

5.4.2应爱岗敬业,具有全局意识,具备制定并执行运营计划的能力。

5.4.3应懂得合理分配和优化内部资源,制定并完善内部工作流程,在规范化与标准化前提下,确保各部门之间顺畅运作。

5.4.4应能制定风险对应策略,通过数据分析,为企业决策提供数据支持,确保企业稳定运营。

5.4.5应能建立跨部门协调和沟通机制,组建并培养高效、专业的运营团队,确保各部门之间信息畅通。

5.4.6应能收集顾客反馈,维护良好的顾客关系,提升顾客的满意度。

6 摄影服务要求

6.1服务流程

6.1.1摄影服务流程主要包括需求咨询、签订合同、挑选服饰、化妆造型、正式拍摄、后期制作和售后服务,如图 1 所示。

图片1.png

图1 服务流程图

6.2需求咨询阶段

6.2.1应建立多种咨询渠道,向顾客提供关于商业摄影服务的详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拍摄价格、拍摄内容、拍摄风格、交付时间等。

6.2.2接待人员在与顾客交流时,应主动介绍摄影服务机构的各项服务项目,通过展示样片、样本和样品等方式,让顾客充分了解机构的服务实力,感受产品的种类、表现风格和质量。应详细说明服务收费标准及合同格式条款。

6.2.3向顾客提供的信息应真实,对顾客提出或询问的有关问题,应做真实明确的答复。

6.2.4应当尊重顾客对服务项目和服务价格的自主选择权。

6.2.5应为顾客提供符合自身服务能力和工艺水平的样片,相片生产周期和价格应按顾客的要求,确认合同消费的具体内容。

6.2.6在为顾客服务过程中,应明确讲解是否有额外付费项目。

6.3签订合同阶段

6.3.1在确定服务内容和价格后,应与顾客签订摄影服务合同,合同内容应至少包括:

a)合同概述;

b)服务范围和要求;

c)费用和付款方式;

d)拍摄时间和进度安排;

e)照片版权和使用权;

f)合同终止和违约责任;

g)争议解决方式以及其他相关条款。

6.3.2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签订摄影服务合同应开具票据并收取相应的预收款项。服务单据应包括单位或姓名、服务的内容、规格尺寸、数量、价格以及看样片和交付相片的日期、经手人等信息。服务单据可注明消费者对服务提出的特殊要求。服务单据应为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作为存根,另一份则作为消费者取件的凭证。

6.3.3摄影服务合同签订后,应建立顾客资料档案,以便沟通联络。

6.3.4合同内容应全面、准确和合法,保护双方权益。

6.4挑选服饰/场地选择阶段

6.4.1根据拍摄需求,在正式拍摄之前,应带顾客前往摄影单位挑选服饰品或察看拍摄场地。

6.4.2应考虑场景的氛围、背景、照明和选用的道具等因素,根据顾客选择的服装及顾客脸型等实际情况进行造型。

6.5化妆造型/人员和器材准备阶段

6.5.1在人像摄影的整个拍摄过程中,化妆师应根据不同的场景和服装,为顾客打造合适的妆容和发型。

6.5.2广告摄影应根据拍摄需求,配备人员和设备,人员包括摄影师、助理和其他支持人员,设备包括相机、镜头、灯光和其他辅助工具。

6.6正式拍摄阶段

6.6.1拍摄前服务人员应按照服务单据与顾客核对拍摄的服务项目要求,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拍摄。

6.6.2拍摄过程中摄影师应了解顾客的喜好和气质,引导并处理好被摄者的姿势、表情,调动启发被拍摄者的情绪,选用自己最擅长的表达方式和技巧进行拍摄,及时捕捉生动的拍摄瞬间,为顾客拍摄出真实生动、形神兼备的影像画面。

6.6.3在预定的摄影场地,摄影师应利用专业的摄影设备和技术,按合同和拍摄步骤为顾客进行摄影或摄像。

6.6.4拍摄团队成员均应了解拍摄计划,明确在拍摄过程中的工作分工和对应责任。

6.7后期制作阶段

6.7.1拍摄完成后,专业人员应陪同顾客挑选满意的照片,并对选中照片进行调整色彩、修饰瑕疵、添加背景等精修处理。

6.7.2选片接待人员应与顾客确定相册和排版风格。

6.7.3选片接待人员应事先核对票据约定和服务内容。

6.7.4选样片过程中,接待人员应协助顾客进行选片,并办理确认手续。应主动向顾客询问是否有其他服务要求(如版权加选、特殊设计等),向顾客展示样片、样本和样品,解释收费标准,开具票据,并收取应收款项。

6.7.5如服务存在缺陷,选片接待人员应主动向顾客道歉,建议重新为其提供服务,并与顾客约定重新提供服务的内容、数量、日期等事项。

6.7.6后期制作人员应根据服务单据约定进行修调、设计及加工制作。对选样片确认的照片进行版面及特殊产品设计,在符合摄影行业规范和双方约定的前提下,对照片人物进行修整和调色,并将照片输出、装裱和入册。

6.7.7加工完成后的照片应符合以下要求:

a)影像清晰,色彩还原适合画面表现需要;

b)剪裁方正,装裱后保持平整,无折痕,无污渍;

6.7.8对于后期制作(照片输出和相册及其他产品制作)委托给外部组织的摄影服务企业,应遵循“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确保不合格品被顾客投诉和索赔的可追溯性。

6.7.9应妥善保管顾客底片、相片及数码文件。顾客未选中的相片及次品、废品应采取删除、粉碎等方法进行销毁。拍摄及制作过程的底片、数码文件及相片应有完整的传递处理时间、责任人等记录。

6.7.10未经顾客允许不应擅自使用顾客肖像用于店面、网络等宣传,使用顾客肖像图片应主动与顾客签署有关协议,协议中应约定使用内容、使用范围、使用限制、双方的权利及义务等内容。

6.7.11在提交产品时,门市接待人员应与顾客当面清点验收。如商品存在缺陷,门市接待人员应主动向顾客道歉,并重新制作。如服务产品(如底片、数字图像文件等)遗失,门市接待人员应按照双方约定、或者行业规范和法律法规进行赔偿。

6.8售后服务

6.8.1摄影服务企业在服务过程中以及结果后,应注意收集顾客的意见,并对其进行深入分析,不断改进服务,提高顾客的满意度。

6.8.2在顾客完成取片、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后,摄影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售后服务,并对包括网盘代存照片、视频片、后续续拍、转介绍客户等服务内容、时间、程度进行量化约定成文。

7 卫生要求

7.1场地卫生要求

7.1.1应符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要求。

7.1.2应对室内场地,包括门市接待、礼服区、化妆区、摄影区(包括教室、操场、礼堂、小道)、修片区、设计区、网络部、行政区、食堂区等进行通风消毒。

7.1.3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健康状况检测;

7.1.4应减少顾客拥挤,预防疫情应佩戴口罩。

7.2用品卫生要求

7.2.1摄影服装和针纺织品(包括婚纱、礼服、儿童服装、头纱、领带、鞋帽、袜子、背景、沙发、地毯、窗帘等),应符合以下要求:

a)不应检出大肠杆菌;

b)应定期清洗消毒,周期视使用频率而定,最长时间不超过两周;

c)应符合GB 18401-2010的规定,婴幼儿及儿童的纺织产品还应符合 GB 31701—2015 的规定;

d)填充物应符合 GB/T 17685 中微生物技术指标及相关规定。

7.2.2化妆品卫生要求应符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规定。

7.2.3摄影道具卫生应符合以下要求:

a)不应检出大肠菌群和金黄色葡萄菌;

b)应定期清洗消毒,周期视使用频率而定,最长时间不超过两周;

c)应在使用之前应进行卫生达标评估和检查,在安全卫生的条件下方可使用。

8 产品交付要求

8.1一般规定

8.1.1接待人员应按服务合同或服务单据进行核对,向客人展示成品。

8.1.2摄影产品的输出介质及介质品质均应符合服务约定,不应更改。

8.1.3数码影像资料不应小于服务约定的文件量。

8.2规格尺寸及公差

8.2.1普通摄影产品应符合规定尺寸及相纸宽度公差,见表 1。

表1 相纸尺寸及公差

表1 相纸尺寸及公差.jpg

8.2.2证照产品尺寸应符合有关规定,如居民身份照尺寸及要求应符合 GA/T 461 的规定。

8.3质量要求

8.3.1交付产品应与样片或样本水平一致。

8.3.2除证件照外的图像作品长边像素应不低于5000 px,打印分辨率应达到150。应保持作品的高清晰度,图像主体、边缘等细节均应清晰可见。

8.3.3照片、多介质材料影像照片(如银盐胶片、数字传感器捕获的图像、以及使用各种物理或数字媒介打印或制作的照片等)应无污物、无破损、无划痕、无黑边等缺陷,裁切整齐。

8.3.4提供的相关产品应与样品规格一致。

8.4相册装裱

相册装裱宜符合以下要求:

a)设计创意新颖,美工和画面点缀与照片色调搭配协调美观;

b)装裱平整光洁,不开胶、无气泡、无皱纹、无划痕、无折痕。

9 存储保管要求

顾客逾期未取的成品由经营者负责保管六个月,数码照片资料保管两个月。与顾客有特殊约定的按特殊约定执行。

9.1存储结构

数码照片电子版可采用建立层级文件夹的形式进行存储:

a)在计算机硬盘非系统分区或者租购网络平台提供的网盘,建立“数码照片档案”总文件夹;

b)在总文件夹下依次按不同保管期限、年度和照片组建立层级文件夹,并以保管期限代码、年度和照片组号命名层级文件夹。

9.2存储载体

数码照片电子版应存储在耐久性好的载体上,推荐采用硬盘、光盘或网盘作为数码照片电子版长期保存的存储载体。

9.3保管

9.3.1在线存储的数码照片电子版的保管应符合 GB/T 2887 的规定。

9.3.2离线存储在磁性载体上的数码照片电子版的保管应符合 DA/T 15 的规定。

9.3.3离线存储在光盘上的数码照片电子版的保管应符合 DA/T 38 的规定。

10 投诉处理要求

10.1处理原则

投诉处理宜遵循以下原则:

a)合法合理;

b)公平公正;

c)尊重事实;

d)快速响应;

e)及时反馈。

10.2投诉方式和渠道

投诉方式和渠道应畅通有效、便捷可及。包括但不限于:

a)现场投诉:商业摄影服务者应有能够接待投诉的相关场所;

b)电话投诉:商业摄影服务者应在服务合同(定单)上公开标注投诉电话;

c)信函投诉:商业摄影服务者应公开信函邮寄地址和行业协会调解邮箱;

d)网络投诉:商业摄影服务者应设手机微信和行业自律组织等网络投诉方式。

 


注:本文转载自江苏省摄影行业协会,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侵权行为,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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